弗戈 传播集团 的一般条款和条件(GTC),适用于弗戈-Shop at www.b2bmarketing.vogel.de的客户。

状态: 23.09.2021

A部分。一般条件

1. GTC的范围

1.1 本通用条款(GTC)适用于弗戈 传播集团 , Max-Planck-Straße 7/9, 97082 Würzburg(以下简称"VCG")与其客户(以下简称"AG")通过www.b2bmarketing.vogel.de 弗戈 网上商店(以下简称"弗戈-Shop")处理的所有意向声明、合同以及法律或准法律行为(以下简称"订单")。

本GTC的A部分包含一般条款和条件,同样适用于B部分中针对广告客户(内容订单、媒体和代理服务)、C部分中针对参展商和赞助商以及D部分中针对组织者的特殊条款和条件。B部分、C部分和D部分的特殊条件在其有效性方面是相互独立的。

1.2 本网店只针对企业家。因此,这些GTC应专门适用于企业家。企业家是指任何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在缔结法律交易时,以其商业或独立的专业活动行事。

1.3 与本GTC相冲突的条款和条件或偏离本GTC的条款和条件将不被承认,除非与VCG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果VCG在知悉客户的冲突或偏离条件的情况下毫无保留地提供服务,本GTC同样适用。

1.4 VCG保留在任何时候单方面修改GTC的权利。GTC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或在网店网站上公布的方式通知客户。CL可以在收到通知的2周内对GTC的更新版本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则应视为接受该等变更。如果客户对GTC的变更提出异议,VCG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关系。

1.5 这些GTC在缔结法律交易或存在类似于法律交易的关系时,以其当前的版本适用。除非另有约定,它们也应适用于所有未来的法律交易或类似于法律交易的关系,即使它们没有再次明确约定。这些GTC的当前有效版本可以在以下网站找到:https://b2bmarketing.vogel.de/pages/allgemeine-geschaftsbedingungen

 

2 签订合同

在线商店中的产品展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客户提出缔结合同的要约。客户最初可以将网上商店的产品放在购物篮中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并在发出有约束力的合同要约之前随时修改其条目。在提交订单之前,客户可以选择是否创建一个客户账户或以客人身份订购。创建客户账户的好处是,客户不必在今后的订单中再次输入其数据。客户还可以选择是否通过网上商店下一个有约束力的订单,或者是否将订单作为个人产品咨询的一部分。

通过点击 "订购 "按钮,客户对购物篮中的产品下了一个有约束力的订单。发送订单后,客户会收到一份自动生成的订单确认书。该订单确认并不构成VCG对合同的接受,而只是确认VCG已收到该订单。在收到订单确认后,VCG可与客户联系,以协调订单的细节并澄清未解决的问题。只有当VCG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包含订单细节的订单确认书(以下简称"订单确认书")时,客户与VCG的合同才算签订。

3 付款方式

通过网上商店下的订单,只能用发票付款。

4 合同关系和内容

4.1 VCG是一家B2B通讯公司,提供针对客户的B2B通讯解决方案。AG与VCG之间的合作目的在于优化和扩大AG、其产品和/或服务在市场上的广告和传播形象,以及为AG的业务活动领域和产品提供展示机会。此外,AG还可以订购线上和线下的活动解决方案。

4.2 作为广告客户,客户可向VCG订购广告服务,特别是在专业媒体 ,并制作主要用于客户沟通渠道的内容,如客户的网站、社交媒体渠道、产品手册、目录等,以及为客户的广告和沟通露面创造更多机会。详细订购的服务产生于订单确认和订购后的详细协议,受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B部分的特殊条款和条件的限制。

4.3 此外,作为参展商或赞助商 ,AG可以向VCG预订一个或多个活动服务包的服务和内容,特别是向VCG订购展览空间(如果是Presence或Hybrid形式的活动)或提供虚拟展示空间和相应在线活动平台上的数字活动(如果是Hybrid和数字形式的活动)。客户必须在为此目的提供的表格中向 VCG 提交活动登记,并构成有约束力的要约,以便就客户在每种情况下选择的活动服务包签订合同。只要 VCG 接受该要约,则与客户所选活动服务包有关的合同应通过 VCG 向客户发出接纳通知而订立。在所有其他方面,本一般条款和条件第 2 条应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客户无权要求入场。

4.4 作为活动组织者,客户可向VCG订购(线上、线下和混合)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以及相关服务。所订服务的详细结果由订单确认书为准,并遵守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D部分的特殊条款和条件。客户和VCG所欠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订单确认书和订单后的详细协议中均有规定。在这方面,VCG与AG之间缔结的协议具有权威性。VCG不承担对广告的法律可接受性(尤其是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和药品法)的核查工作,除非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另有约定。

4.5 VCG根据第4.2至4.4条所欠的服务在下文中也被统一称为"履约标的"。VCG不对具体经济成果的实现进行担保。

4.6 VCG有权自行决定自行履行服务,利用有能力的第三方作为替代代理人履行合同服务和/或替代此类服务(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

4.7 外部服务的委托是以 VCG 的名义进行的,但为客户的账户。VCG应就所产生的费用向客户开具发票。

4.8 除非另有约定,发票应在完全交付和履行(包括任何商定的验收)并开具发票后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不得扣减。如果在14个日历日内收到付款,应给予发票净额2%的折扣,除非在订单确认书或发票上另有说明。代理服务、封面和辅助费用、参展商和赞助包以及根据D部分的活动服务不包括在现金折扣中。

4.9 双方的合同协议按以下顺序排列:

- 订单确认,包括任何附件和详细协议、

- 这些GTC,经不时的修订、

- 法律要求。

如果出现任何矛盾,合同依据应按所列顺序适用。

5 保密性和数据保护

5.1 VCG将根据技术水平对传输的履约主体进行保密处理;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通信的原因,VCG无法保证100%的保密性。

5.2 双方应将其为履行合同关系而收到的、被指定为机密的所有文件、信息和数据视为机密,并仅将其用于履行各自的订单。特别是,双方之间缔结的订单也应被视为机密。双方应对其受服务影响的雇员和相关的第三方,特别是分包商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使在各自的合同关系终止后,无论何种原因,这些义务仍应继续有效,从合同结束后计算,为期两年。

5.3 客户授权 VCG 在适用的数据保护法意义上处理所收到的与业务关系有关的数据,只要该处理需要单独授权,且不存在其他法律依据,就可以进行处理。VCG声明,其员工和代理人有义务保守秘密并遵守数据保护规定,且VCG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规定。

5.4 如果客户向VCG订购销售活动,并为此从VCG收到销售数据,客户有义务在收到销售数据后30天内根据第14条《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履行其信息义务。

6 转让和抵销

客户只有在事先获得VCG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转让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只能以无争议的或合法确定的债权来抵消VCG的债权。

7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VCG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导致合同服务的提供明显困难或暂时无法进行,包括大流行病、罢工、停工和官方命令,VCG有权在阻碍期间加上合理的启动时间推迟履行其服务。VCG将立即通知客户此类履行障碍的发生。如果根据上述第1句的事件导致的延迟超过六周的时间,并且如果对双方来说,调整合同是不可能或不合理的,则双方都将解除在订单确认中约定的履约义务。VCG所提供的服务将由客户按其份额支付报酬。在这种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要求被排除。

8 形式

8.1 除非在各自的订单确认书或本GTC中另有约定,VCG与客户之间关于合同规定的服务和所有服务提供方式的所有协议至少应符合文本形式要求。

8.2 书面形式的要求适用于客户就订单向VCG作出的所有其他法律上相关的声明和通知(如设定最后期限、提醒、撤回)。法律上的正式要求和进一步证明,特别是在对声明者的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仍然不受影响。

9 履行地、管辖地和可分割性条款

9.1 演出地点为维尔茨堡。

9.2 VCG和AG之间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的管辖地是维尔茨堡。

9.3 只有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除外。

9.4 修改和补充以及终止与VCG的合同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才有效。这也适用于本书面形式条款的修改。

9.5 如果这些GTC的个别或几个条款无效或变得无效,这不影响这些GTC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这也相应地适用于填补合同中的空白。

9.6 这些GTC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协议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

B部分。广告客户的特殊条款和条件(内容订单、媒体和代理服务)。

这些特殊条款和条件适用于A部分的规定之外,由客户作为广告客户委托VCG提供内容订单、媒体和/或代理服务的订单。

10 合作的义务和批准、接受、释放

10.1 AG应及时给予订单中规定的批准、验收和放行,以确保VCG及其供应商的工作流程以及共同确定的目标不受影响。不提供或延迟提供的批准、验收和释放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AG承担。如果 VCG 在向客户发送相应的履约对象后 7 天内没有收到客户的相关声明,则视为已获得批准、接受和释放。最迟在使用或支付报酬时即被视为接受。

10.2 客户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VCG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AG保证相对于VCG的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不正确提供信息的所有法律后果负责。客户应确保 VCG 获得使用这些材料所需的权利,并应就第三方对这些材料的任何索赔向 VCG 作出赔偿。

10.3 如果客户不遵守其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义务,VCG必须以书面形式(文字形式,如电子邮件即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遵守。如果客户在被设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其提供信息的义务,则VCG有权自行决定根据已有的信息提供服务或撤销合同。VCG还可要求客户偿还其在合同关系范围内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客户违约而导致的徒劳无功或不得不追加的费用。进一步的损害赔偿要求仍然不受影响。

10.4 如果由于纠正已经提供的信息或由于提交额外的信息而必须修改概念或其他服务,这应始终被视为服务范围的扩展,并应随后支付报酬。

10.5 每一方都应为另一方指定一名联系人,该联系人有权提供和接收信息和意向声明,并对合同服务的预定履行承担全部责任。

11 报酬和价格/价格变化

11.1 订单确认中的价格应被视为双方达成的协议,加上履约时适用的增值税率。

11.2 在约定的定期服务,即定期项目的情况下,通常在个别产品咨询的过程中,商定每月一次的费用(以下简称"预付款")。

11.3 超出定金范围的服务应在合同的基础上商定为进一步的单独项目订单。通常情况下,VCG将在个别产品咨询过程中提供所涉及工作的估计和订单的报价。个人项目订单是根据本GTC第2条的规定达成的。

11.4 如果是与项目有关的服务,且没有持续委托 VCG 提供服务,则可能产生的费用通常会在 VCG 的个别产品咨询过程中以非约束性合同提案的形式告知客户。后者向 VCG 提交具有约束力的报价,经 VCG 确认后,相应服务的费用即被视为已达成一致。

11.5 VCG所提供服务的发票,以及通过委托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的发票,应按月开具,如果有单独的书面协议,则在项目完成后开具。

11.6 VCG委托的专家的差旅费由客户报销。差旅费特别包括交通工具(飞机、出租车、租车或火车)和住宿费用。对于航班,仅可报销经济舱的费用,对于火车旅行,仅可报销二等舱的费用,对于住宿,仅可报销四星级酒店的费用,只要雇员不在客户的酒店内住宿。

12 履约对象的成熟度

12.1 VCG的服务到期日应根据VCG和客户的共同安排确定,双方应制定并在必要时调整联合时间表。

12.2 如果出现由VCG负责的履约延误,客户依法设定的宽限期为两周,只要根据VCG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是可能的,该宽限期从VCG收到宽限期的书面通知时开始计算。

13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以及解除合同

13.1 订单确认中规定的合同期限和其中规定的通知期应适用于每种情况。如果是有时间限制的订单,客户方面没有普通的终止权。在没有终止条款的情况下,如果是无限期的订单,三个月的普通通知期,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到年底,应被视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终止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

13.2 特殊终止的权利不受影响。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存在良好的终止理由:一方违反重大义务或反复违反合同关系中产生的非重大义务,即使在另一方要求下,也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补救,或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合理地期望一方遵守合同,或对另一方的资产已启动破产程序或即将启动。

13.3 如果协议在开始履行前被客户终止或取消,或客户因非VCG责任的原因退出协议,VCG将按订单金额的50%统一收取费用,除非客户证明没有发生或仅发生明显较低的损失。

13.4 如果协议在开始执行后被客户超常规终止,或客户因非VCG责任的原因退出协议,VCG有权根据协议对截至该时间点的服务开具发票,并要求偿还所有费用,并要求客户对第三方(尤其是承包商)的任何索赔进行赔偿并使VCG免受损害。

13.5 尽管有第12.3和12.4条的规定,以下特定产品的取消条件适用于下列履约对象,据此,取消和重新预订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VCG:

13.5.1 网络研讨会/白皮书/软文广告 活动/封面/封面内页/封面第 4 页:

  • 一般情况下,25%的取消费
  • 自出版日期(印刷品预订)或开始日期(在线预订)前12周起,收取50%的取消费用。
  • 从出版日期(印刷品预订)或开始日期(在线预订)前14天起,收取100%的取消费用。

13.5.2 数字:

  • 开课日期前4周起收取50%的取消费用
  • 开课前2周起收取75%的取消费用
  • 100%的取消费从开始日期算起

13.5.3 打印:

  • 从4周前开始收取50%的取消费用广告截至日期
  • 前2周起收取75%的取消费用广告截至日期
  • 100%的取消费用从广告截至日期

13.5.4 公平的报纸:

如果交易会被取消,VCG将取消协议,而不会给客户带来任何费用。如果交易会被推迟,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应推迟到交易会的新的正式日期。如果客户不同意延期,则适用本GTC第12.5.3条。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客户有权证明VCG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或只有明显低于上述取消费用的损失。

13.6 VCG保留进一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14 使用权

14.1 如果一项表演通过VCG的处理获得了版权保护,VCG应向AG转让一项在地域、内容和时间上均无限制的非独家使用权。该使用权尤其包括复制、分发和公开提供全部或部分作品的权利。还包括修改和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任何其他使用权的授予都需要有单独的书面协议。

14.2 任何使用权应在接受后授予,并且在一个先决条件下,全额支付商定的报酬。

14.3 被客户拒绝或未执行的设计,其使用权归VCG所有。这也适用于VCG不受特殊法定权利约束的服务,特别是版权。

15 编辑的独立性

VCG可以在内部雇佣其媒体品牌的独立编辑,为AG提供服务。编辑们为VCG的媒体品牌所做的工作不受AG项目工作的影响,并且是独立进行的。编辑们在编辑工作中也可以自由发布AG的产品信息。

16 担保

如果VCG的服务具有工作和服务合同的性质,则应适用以下规定:

16.1 此类服务须经接受。关于验收的进一步细节,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商定。

16.2 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VCG 服务中的任何缺陷。只要在合理费用的情况下可以纠正,VCG 有权纠正其负责的缺陷。

16.3 只有当履约对象不具备合同约定的质量或不适合合同假定的用途时,才会存在缺陷。履约对象的合同质量特别是来自于订单确认书的规定。微不足道的偏差并不构成缺陷。

16.4 在拒绝、不可能、未能或不合理地拖延纠正缺陷的情况下,OP可以酌情要求解除合同或减少报酬。

16.5 委托人的保证索赔应在相关服务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失去时效。

16.6 基于无过失保证责任和自我执行权的索赔被排除。

16.7 VCG仅根据本GTC规定的责任条款,对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害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存在涵盖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害的质量保证,且所造成的损害是由于缺乏该质量保证,则该免责条款不适用。

17 责任

17.1 在其他条款没有进一步规定的情况下,VCG仅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违反合同或非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害负责。该责任限制也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替代代理人。VCG仅在违反基本合同义务(主要义务)以及因伤害生命、肢体或健康而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对轻微过失承担责任。然而,在轻微过失违反基本义务的情况下,支付赔偿的义务仅限于合同中可预见的典型损害。基本义务是指那些首先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成为可能的义务,并且另一方可以经常依赖这些义务的履行。

17.2 VCG对服务主题中包含的有关客户产品的事实信息或在提供服务范围内交付的想法、建议、概念、草案等在版权、设计、商标或品牌法下的可保护性不承担责任,除非这种可保护性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得到明确的书面同意。

17.3 对于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违约责任,仅限于在具体合同关系范围内的损害事件发生前两年内客户向VCG支付的合同费用的总和。这不适用于对生命、身体和健康的伤害责任。

17.4 VCG仅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非典型/不可预见的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以及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VCG的责任仅限于合同规定的可预见损失,最多不超过客户在特定合同关系范围内的损害事件发生前两年内向VCG支付的合同费用总额。这不适用于对生命、身体和健康的伤害责任。

18 数据和文件的保留、归档和发布

18.1 VCG为委托人制作的所有报告、印刷文件、影片和插图,将由VCG妥善保存,自相关传播措施终止时起,保存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应委托人要求移交。在保存期限届满后,或在该期限届满前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将文件移交给委托人,否则应予以销毁。上述文件也可以以数字形式保存。

18.2 数据汇编、发送、包装、超过约定期限的储存和(如果适用)清除和销毁的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活动和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

18.3 VCG可立即销毁不再需要的文件,如手稿、草图、未实现的广告措施草案或类似文件。

19 自我宣传

根据《德国公司法》(AktG)第15条的规定,VCG及其附属公司可以为自我宣传的目的免费使用工作成果或任务摘录--即使在合同期结束后也是如此。

C部分。参展商和赞助商的特殊条件

这些特殊条款和条件除适用于A部分的规定外,还适用于客户的订单,客户委托VCG在现场活动和混合活动中提供活动空间,或者在混合活动和数字活动中,根据其选择的活动服务包,为其参展商和赞助商活动提供虚拟展示设施和访问在线活动平台。

20 参与情况

20.1 在VCG通知客户的活动中,展览空间或在线区域的入场券仅指已注册的客户以及通知中确认的、符合客户在每种情况下预订的活动服务包规格的展览品、服务和演示材料。

20.2 如果录取是基于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者录取条件后来不再适用,VCG可以撤销录取。

21 面对面活动的特殊框架条件,对于服务的面对面部分的混合活动形式

21.1座位分配

21.1.1 VCG 将根据每个案例中预订的活动服务包的规格和本 C 部分的规定,在注册报价区提供展览空间。在混合活动形式的情况下,VCG 将根据每种情况下预订的活动服务包,并按照适用于数字活动的规定(第 22 条),额外向客户提供在线活动平台的访问权。

21.1.2 客户的特殊愿望(如位置、街区、展台设计、排除竞争对手等)只有在VCG在入场时明确确认的情况下,才会以具有约束力的方式予以考虑。

21.1.3 由于技术或组织上的迫切需要,VCG有权为客户分配一个与展览空间不同的位置,改变展览空间的大小,重新安排或关闭展览场地的入口和出口。

21.1.4 未经VCG事先同意,不允许将转让协议下的AG现有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人。这也适用于将分配给授权AG的展览空间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人士。

21.2技术服务、服务

21.2.1 VCG应提供展厅的一般供暖、清洁和照明。

21.2.2 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安装只能通过 VCG 或 VCG 委托的服务提供商订购。

21.2.3 个人摊位的水、电和电信连接的安装和消费以及所有其他服务的费用应单独向委托人收取。

21.2.4 除了这些GTC之外,客户参与活动的合同基础应是各活动地点的运营商的内部规则,以及客户在活动开始前收到的组织、技术和其他规定。

21.3清洁、废物处理

VCG应负责清洁地面、大厅和走道。客户应负责清洁展区和处理废物。清洁工作必须在活动开始前每天完成。如果清洁和废物处理工作没有做好,VCG可在设定适当的脊线后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

21.4守护

客户有义务自行对其财产进行看守。VCG不对客户财产的损失和/或损害负责,除非VCG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害。

21.5展台的操作和归还

21.5.1 展位必须符合技术和法律准则。如有需要,客户必须获得官方许可和条件以及施工和操作要求,并自费履行。如果不符合要求,VCG有权要求客户进行更改,费用由客户承担,必要时还可以对展台实施禁止。

21.5.2 运营方对其展台的交通安全负全责,包括所有通道。

21.5.3 在活动的开放时间内,展台必须供访客使用。如果展台未按照合同约定运营,VCG 可拆除展台,费用由客户承担,并将展台空间转让给其他方。客户无权要求退还展位费,除非其能够证明 VCG 能够从展位空间的替代分配中获得收益。

21.5.4 展台搭建和拆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只要活动可能因此而中断,就不允许组装和拆卸或其他改变。如果展台建设和拆除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了展台租金外,还要支付合同规定的25%的租金(不含增值税 )的罚款。这尤其适用于在活动最后一天的正式拆除时间开始前拆除展台的情况。

21.5.5 活动结束后,场地必须以移交给委托人之前的状态归还。由委托人造成的损坏或弄脏,可由委托人负责清除,无需事先通知。

22 混合和数字活动的在线服务

22.1进入在线活动平台,系统要求

22.1.1 预订与数字活动或混合活动的数字部分有关的服务的目的一般是提供对活动平台的访问,以及使用活动平台的功能,如果适用的话,为客户在活动平台上访问的数据提供约定范围内的存储空间。

22.1.2 VCG 不向客户提供任何访问软件。访问一般通过符合 VCG 系统要求的活动平台支持的浏览器进行。除非在各活动服务包的服务说明中另有说明,这些系统要求为::

  • 一个标准的宽带互联网连接;
  • 一个最先进的互联网浏览器;
  • 用于积极参与:耳机、话筒和网络摄像头/摄像机;
  • 用于被动参与:扩音器和耳机。

22.1.3 系统要求是合同的一部分。客户必须在参加数字或混合活动前及时检查是否能够建立与活动平台的连接,如有必要,应及时补救其负责的任何现有技术故障。如果无法建立与活动平台的技术连接,必须及时通知 VCG。

22.1.4 VCG不对客户提供和/或提供浏览器的功能负责。

22.1.5 委托人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进入活动平台。

22.2活动平台的可用性,其他服务水平

22.2.1 VCG保证活动平台的可用性,包括客户的可访问性和可及性,这对于成功实施相关活动是必要的。

22.2.2 对于以下情况,VCG不对活动平台的任何故障、中断或失败负责

  1. VCG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基于VCG责任范围以外的技术设备和/或网络组件的故障和/或失灵造成的损害;这包括
  • 信息技术攻击造成的故障。如果VCG有义务使用病毒保护程序,而这些程序在IT攻击发生时还不是最先进的,则不适用;
  • 由于客户对软件或硬件的不当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1. 与客户商定的维护工作,或需要的不可预见的维护工作,VCG不负责或商定的变通方法(例如,使用另一个活动平台作为替代)。

22.2.3 客户有义务立即通知 VCG 的指定联系人或 VCG 负责相关事件的指定支持联系人任何可确认的中断、可用性限制或可用性故障。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VCG保证在适当和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和补救,前提是该中断属于VCG的责任范围内。

22.3客户的职责,非法内容的责任,遵守法律框架条件

22.3.1 委托人应负责确保在活动平台上向其提供的功能和数字展示选项范围内不发生种族主义、歧视性、色情、危及青少年保护、政治极端或其他非法事件或违反官方规定或要求的事件,或在活动平台运营商的服务器上创建和/或储存相应的数据。特别是,客户被禁止在活动平台上进行以下行为:

  • 发布、分发、提供和宣传违反青年保护法、数据保护法和/或其他法律和/或欺诈性的色情内容、服务和/或产品的行为;
  • 使用可能侮辱或诽谤VCG或第三方或损害VCG声誉的内容;
  • 在没有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提供和分发受法律保护或受第三方权利(如版权)约束的内容、服务和/或产品。

22.3.2 此外,在通过活动平台的功能发布自己的内容以及与其他参与者和/或版主交流时(如发送个人信息、参与讨论区或撰写留言簿),无论是否可能触犯法律,客户也被禁止进行以下活动:

  • 病毒、木马和其他有害文件的传播;
  • 垃圾邮件和连锁信的发送;
  • 传播淫秽、攻击性、性暴露、淫秽或诽谤性的内容或通讯,或可能促进或支持种族主义、偏执、仇恨、身体暴力或非法行为的内容或通讯(在每种情况下都是明确或暗示的);
  • 骚扰其他客户、参与者和/或版主,例如在没有或与被联系者的反应相反的情况下多次与他们本人联系,以及鼓励或支持这种骚扰行为;
  • 唆使其他客户、参与者和/或版主为商业或非法目的披露密码或个人数据;
  • 分发和/或公开复制活动平台上的内容,除非客户得到相关作者的明确许可。

22.3.3 委托人保证它是所有权利的所有者,特别是它所发布的内容的所有版权、使用权和附属版权。如果委托人不是所发布内容的作者,它保证它是其不受限制的使用权的所有者。它保证拥有不受限制的使用权,所提交的内容不受第三方权利的影响,以及在代表人方面没有侵犯个人权利。客户保证已获得所有作者、附属版权持有人、工业产权持有人和其他有权人士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出版、利用和向公众提供所需的,特别是被描述的人已明确同意通过客户的个人资料在申请范围内利用和评估该图像。

22.3.4 双方应相互指定联系人,他们有权提供和接收信息和意向声明,并对合同服务的预定执行承担全部责任。

22.3.5 客户应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规定。客户应对其处理的个人数据负责,例如,由其增加的活动参与者(如果同意),在一般数据保护条例(《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的意义上。如果客户在活动平台的系统上存储或处理个人数据,除了现有的合同协议外,还应通过签订相应的委托处理数据保护协议来保证。

23 广告, 市场营销, 新闻, 讲座

23.1 允许在展台内进行广告宣传(参展或参展部分的混合广告)。在展位外,特别是在桌子、墙面、楼梯间和展馆走廊上,只有在事先征得 VCG 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广告宣传,并需付费。在线活动平台上的广告措施是否允许,取决于客户预订的活动服务包。

23.2 只允许采取不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的或具有意识形态或政治性质的广告措施。在符合法律/官方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视觉、移动和声音广告媒体、音乐演绎和产品介绍,但不得不合理地损害其他客户。VCG有权禁止出版、版期 和展示可能引起投诉的广告材料,并在活动期间确保现有的广告材料库存。这也适用于根据第 22.3.1 和 22.3.2 条在活动平台上公开提供非法或令人反感的广告材料或内容。在这种情况下,VCG 可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投诉的范围,行使其国内权利,特别是排除客户对活动的参与或阻止其对活动平台的访问,除非这对客户来说是不合理的。

23.3 VCG有权在活动的筹备和实施过程中,在广告和营销材料(如广告、网站)上免费使用客户的名称和标识。客户有义务向 VCG 提供具有适当质量和要求的标识。

23.4 允许对展品进行摄影以及视频和电影录制,前提是相关的AG允许这样做。VCG有权对活动、展台和展品进行摄影、电影和录像以及绘图,或由媒体制作,并免费用于广告目的或一般媒体出版物。本条款23.4应比照适用于数字活动格式的数字记录选项,特别是截图和截屏,例如,客户的数字演示区。

23.5 主办方有权限制或禁止导致危险或严重影响活动运作的表演。

24 付款的到期日

24.1 商定的费用(展览空间的租金、辅助费用的预付款、广告措施、在线活动平台的使用等)在收到发票后即应支付。

24.2 VCG有权要求客户提前支付约定的费用。如果客户未在规定的付款日期前付款,VCG可将其排除在活动的参与之外。支付约定费用的义务仍然不受影响。

24.3 来往演出地点的旅费、过夜费等费用由校长承担。

25 取消、变更

25.1 除非订单确认中另有说明或约定,客户有权以书面形式取消订单。在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客户应按以下数量级向VCG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 在约定活动日期前12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25%。
  • 在约定活动日期前8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50%。
  • 在约定活动日期前6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75%。
  • 在约定活动日期前6周内取消:约定报酬的100%。

客户有权证明VCG根本没有因取消合同而遭受任何损失,或证明损失低于上述的统一费率。

25.2 VCG 也有权因重要原因(如节目、形式(现场、混合或数字)、时间或日程、地点或场地)而改变活动内容。VCG将以文字形式单独通知客户任何重大变化。所有变化也将在网站上公布。客户有责任将这些变化告知自己。

26 责任

26.1 展品的运输和活动期间的损坏、被盗等一切风险的保险由委托方负责。

26.2 客户应对其参加活动给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包括对组织者的场所和设施的损害。客户应对广告、宣传册和其他信息文件的内容负全责。

26.3 在所有其他方面,本GTC第16条的责任规定应比照适用。

27 担保

客户因订单和与之相关的所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索赔应在6个月内失去法律效力。该期限从返还开始,即在面对面活动的情况下,随着展览空间的完全清理,或在数字格式的情况下,随着活动的结束和对活动平台的访问停止,除非与客户另有约定(例如,在有关活动结束后仍需要访问活动平台以使用进一步的服务)。

 

D部分。组织者的特殊条件

这些特殊条款和条件除A部分的规定外,还适用于客户委托VCG策划、组织和协调某项活动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订单,其细节(日期、地点、程序、技术细节等)在订单确认中列出。

28. 合作的义务、批准、释放

28.1 客户应及时批准或获得订单确认书及其附件中规定的批准和放行,以便不影响VCG及其供应商的工作流程,从而实现共同商定的目标。未提供或延迟提供的批准和发布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如果 VCG 在向客户发送相应的履约对象后的 7 天内未收到客户的相关声明,则视为已获得批准和释放。最迟在使用或支付报酬时,应视为已接受。

28.2 客户提供的信息是VCG提供服务的基本依据。客户向 VCG 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并对所提供的错误信息的所有法律后果负责。

28.3 如果客户不遵守其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义务,VCG将以文字形式(电子邮件即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如果客户在被设定的最后期限内仍未履行其提供信息的义务,则 VCG 有权自行决定在已有信息的基础上提供服务或撤销合同。VCG也可以要求偿还VCG在合同关系框架内产生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是徒劳的,或由于客户的违约行为而不得不额外产生。进一步的损害赔偿要求仍然不受影响。

28.4 如果由于纠正已经提供的信息或由于随后提交的信息而必须修改概念或其他服务,这应始终被视为服务范围的扩展,并应随后支付报酬。

28.5 必须在活动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预期的参与者人数。这一声明的参与者人数是有约束力的,必须遵守。

28.6 如果VCG进行的风险评估显示必须采取额外的安全预防措施(如提供救护人员或类似措施),客户有义务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委托VCG采取这些措施。

28.7 场所的餐饮服务只能由经批准的餐饮合作伙伴进行。经与VCG协商,AG可以提议另一家餐饮公司。对所提议的餐饮业者的批准不应享有任何权利。

29.组织者

29.1 委托人是在合同关系框架内进行的活动的唯一组织者。在这方面,委托人以其组织者的身份,对与活动的参观者和参与者或第三方有关的所有责任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在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VCG才应被视为组织者。

29.2 委托人本身有义务获得、维持并遵守公法规定的、为实施活动所必需的任何及所有许可或条件。

29.3 委托人应自行负责为活动期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购买适当的组织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至少应与市场一致。

29.4 客户应赔偿VCG在按照本合同关系执行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

29.5 在所有印刷品、海报、入场券、邀请函等上,AG应注明为组织者,以明确活动参观者与AG之间建立了法律关系,而不是参观者或第三方与VCG或其附属公司之间的关系。

29.6 在任何形式的公告(包括互联网)、印刷品、海报和入场券上提到 "弗戈 Convention Center"(以下简称 " VCC")的名称时,只能使用 VCC 的原版字样和/或 VCC 的原版标识。相应的模板由VCG专门提供。

30 关于租用房舍和物品的规定

30.1 租用的家具必须由校长小心对待。

30.2 客户应在清扫干净的情况下将场地移交给VCG。不允许在租赁场所的墙壁、地板和天花板上安装装饰物、舞台或类似物品或材料。特别是,不得使用胶布,不得进行钻孔或类似工作。明确禁止在室内和室外粘贴玻璃板。 只有在大厅负责人的监督下或与VCG协商后,才可将桁架从天花板上吊起。 电气连接或对电气装置的任何干预都需要事先征得VCG的同意。

30.3 商业性的图像和声音记录或传输需要事先得到VCG的书面同意。

30.4 VCG应提供场所的一般供暖、清洁和照明。

30.5 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安装只能通过 VCG 或 VCG 委托的服务提供商订购。

30.6 水、电和电信连接以及所有其他服务的安装和消费费用应单独向委托人收取。

30.7 委托人租用场地的合同依据,除了这些GTC之外,还包括各场地经营者的内部规则以及委托人在活动开始前收到的组织、技术和其他规定。

30.8 客户应负责清洁租用的场所和处理废物。清洁工作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立即进行。如果清洁和废物处理工作没有妥善进行,VCG可在设定适当期限后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

30.9 客户有义务自行保护其财产。VCG不对客户财产的损失和/或损害负责,除非VCG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害。

31 报酬、价格、预付款

31.1 订单确认中所述的各项服务的价格应被视为双方达成的协议,加上履约时适用的增值税率。

31.2 如果VCG应客户的要求提供额外的服务,这些服务将被单独支付报酬。订单确认书中的价格应相应适用。如果合同中没有为所提供的额外服务列明价格,则应适用相应的 VCG 价格表。

31.3 当委托服务的数量超过10,000.00欧元(按所有委托服务计算)时,委托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订单金额的35%的预付款。

31.4 发票在收到后30天内到期,应支付给VCG的账户。

31.4 VCG派遣的员工的差旅费应由客户报销。差旅费特别包括交通工具(飞机、出租车、租车或火车)和住宿费用。对于航班,仅可报销经济舱的费用,对于火车旅行,仅可报销二等舱的费用,对于住宿,仅可报销四星级酒店的费用,只要员工不在AG的酒店内住宿。

32.VCG利益的到期日

32.1 VCG的服务到期日应根据VCG和客户之间的协议确定,双方应共同制定时间表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32.2 如果出现由VCG负责的履约延误,客户设定的宽限期为两周,只要根据VCG所提供服务的性质可以做到这一点,该宽限期从VCG收到书面宽限期通知时开始计算。

33. 活动的期限、终止、取消、变更

33.1 订单确认中规定的合同期限和其中规定的通知期应适用于每种情况。如果是有期限的订单,客户方面没有普通的终止权。

33.2 如果出现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VCG可以在发出文字警告后,不经通知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公共安全和秩序受到严重干扰,也可在活动期间以口头方式终止合同而无需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义务立即腾空并交出所有租用的场所。如果客户不遵守这一要求,VCG有权进行驱逐,费用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33.3 特殊终止的权利仍然不受影响。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存在终止的充分理由:(i) 一方违反重大义务,或(ii) 一再违反合同关系中产生的非重大义务,即使在另一方要求下也不在合理时间内补救,或(iii) 针对另一方资产的破产程序已经开启或即将开启。

33.4 如果已达成的协议在开始执行前或在活动开始前,因VCG不负责任的原因而被客户终止、取消或撤回,或因不可抗力而取消活动,VCG将收取以下金额的取消费用:

a. 在活动前6个月内,取消费用为订单量的50%、

b. 在活动前6个月至3个月,取消费用为订单量的75%、

c. 如果在活动前3个月内,取消费用为订单量的100%。

VCG保留进一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33.5 在下列情况下,VCG有权撤销合同:

a. 保证金和预付款没有按时支付、

b. 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事件有可能严重危害企业的顺利运作、公共安全或房屋的声誉、

c. 缺少必要的官方批准或没有及时提供、

d. AG在计划活动的目的和内容方面具有欺骗性。

33.6 除非另有约定,终止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33.7 VCG 也有权因重要原因改变活动内容(例如,节目、形式(现场、混合或数字)、时间或日程、地点或场地)。VCG将以文字形式单独通知客户任何重大变化。所有变更也将在网站上公布。客户有责任将这些变化告知自己。

34.担保

客户因订单和与之相关的所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索赔应在6个月内失去法律效力。该期限从归还,即完全腾空展览空间开始。在所有其他方面,根据本GTC第15条的责任规定相应地适用。

35. 责任

根据本GTC第16条的责任规定也相应适用。

36.参考广告

VCG以及其在《德国证券公司法》(AktG)第15条意义上的关联公司应被允许使用为AG提供的服务进行自我宣传,即使在合同期结束后,也可以免费使用,以达到通过参考的方式进行宣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