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戈 传播集团 弗戈vogelwww.b2bmarketing. .de 商店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GTC)

现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

A 部分.一般条件

1. 通用技术委员会的范围

弗戈 传播集团 弗戈弗戈vogel1.1 本一般条款和条件(GTC)适用于 , Max-Planck-Straße 7/9, 97082 Würzburg (以下简称"VCG")与其客户(以下简称 "客户")通过www.b2bmarketing. .de 的网上商店(以下简称 "商店")处理的所有意向声明、合同和法律行为或类似行为(以下简称 "订单")。

Die 本 GTC A 部分包含的一般条件同样适用于 B 部分中针对广告客户(内容订单、媒体和代理服务)、C 部分中针对参展商和赞助商以及 D 部分中针对组织者的特殊条件。

1.2 网上商店仅面向企业家。因此,本 GTC 仅适用于企业家。企业家是指任何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他们在进行合法交易时,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或独立的专业活动。

1.3 与本 GTC 相冲突或偏离本 GTC 的条款和条件将不予认可,除非与 VCG 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果 VCG 在明知客户的条款和条件与本 GTC 相冲突或相背离的情况下仍无保留地提供服务,则本 GTC 同样适用。

1.4 VCG 保留随时单方面修改 GTC 的权利。客户将收到书面、电子(如电子邮件)或在网店网站上公布的 GTC 变更通知。客户可在收到通知后 2 周内对 GTC 的更新版本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更改。如果客户反对 GTC 的变更,VCG 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关系。

1.5 本 GTC 适用于法律交易达成时或法律交易类似关系存在时有效的当前版本。Die vogel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本条款也适用于今后所有的法律交易或类似法律交易的关系,即使没有再次明确约定。本 GTC 的当前版本可在https://b2bmarketing. .de/pages/general-terms-and-conditions上查阅。

 

2 合同的签订

Die 网上商店中的产品展示并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客户提交订立合同的要约。在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要约之前,客户可以无义务地将网店中的产品先放入购物篮,并随时修改其输入内容。客户可以选择在发送订单前创建一个客户账户,或者以访客身份订购。创建客户账户的好处是,客户今后订购时无需重新输入数据。客户还可以选择是通过网上商店下达具有约束力的订单,还是将订单作为个人产品咨询的一部分。

通过点击 "订购 "按钮,客户对购物篮中的产品下达具有约束力的订单。发送订单后,客户将收到自动生成的订单确认。该订单确认并不构成 VCG 接受合同,而仅仅是 VCG 收到订单的确认。收到订单确认后,VCG 可与客户联系,以商定订单细节并澄清任何未决问题。只有当 VCG 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发送包含订单详细信息的订单确认函(以下简称"订单确认函")时,VCG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才算成立。

3 付款方式

通过网上商店订购只能凭发票付款。

4 合同关系和内容

4.1 VCG是一家提供定制B2B传播解决方案的B2B传播公司。客户与 VCG 之间的合作目的尤其在于优化和扩大客户及其产品和/或服务在市场上的广告和传播影响力,并提供展示客户业务活动和产品的机会。此外,客户还可订购在线和离线领域的活动解决方案。

专业媒体 Die 4.2 作为广告客户,客户可向 VCG 订购广告服务,尤其是在客户的网站、社交媒体、产品手册、产品目录等传播渠道上使用的广告内容,以及为客户的广告和传播活动创造更多机会。 根据本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 B 部分中的特殊条款和条件,订单确认和订单后的详细协议将产生详细的订购服务。

4.3 此外,作为参展商或赞助商的 客户可为一项或多项活动向VCG预订相应活动服务套餐的服务和内容,尤其是订购展览空间(在参展或混合作为活动形式的情况下),或在相应在线活动平台上提供虚拟展示空间和数字宣传(在混合和数字作为活动形式的情况下)。Die 活动注册必须由客户通过VCG提供的表格提交给VCG,并构成就客户选择的活动服务套餐签订合同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如果VCG接受该要约,则VCG向客户发出授权通知后,与客户所选活动服务套餐相关的合同即告签订。在所有其他方面,本GTC第2条应适用于合同的签订。客户不得要求入场。

Die 4.4 作为组织者,客户可向 VCG 订购(在线、离线和混合)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以及相关 服务。 订购的服务详情将在订单确认中列出,但须遵守本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 D 部分中的特 殊条款和条件。客户和 VCG 之间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订单确认书和订单后签订的详细协议中明确规定。VCG 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这方面具有权威性。Die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VCG 没有义务检查广告的法律可接受性(尤其是竞争法、标签法、食品法和药品法)。

Die 4.5 VCG根据第4.2条至第4.4条提供的服务在下文中也统一称为"服务标的"。VCG 不保证取得具体的经济成就。

4.6 VCG 有权自行决定自行提供服务、利用第三方专家作为代理提供合同服务和/或替代此类服务(下称"第三方服务")。

Die 4.7 外部服务以 VCG 的名义委托,但由客户负责。VCG 应向客户开具费用发票。

4.8 除非另有约定,发票应在完成交付和履约(包括任何约定的验收)并开具发票后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如果在 14 个日历日内收到付款,则应在发票净额的基础上给予 2% 的折扣,除非订单确认书或发票中另有说明。代理服务、扉页和辅助费用、参展商和赞助商套餐以及 D 部分规定的活动服务不在折扣范围内。

Die 4.9 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按以下优先顺序排列:

- 订单确认,包括任何附件和详细协议、

- 本 GTC(经不时修订)、

- 法律规定。

如有任何矛盾,应按所列顺序适用合同依据。

5 保密和数据保护

5.1 VCG 应根据最新技术对所传输的服务项目进行保密;但由于电子数据通信的原因,VCG 无法保证 100% 的保密性。

Die 5.2 双方应将其为履行合同关系而收到的所有指定为机密的文件、信息和数据视为机密,并应仅将其用于履行相关订单。尤其是,双方签订的订单也应视为机密。 Die 双方应对其受服务影响的员工和相关第三方(尤其是分包商)规定相应的义务。即使在合同关系终止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些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5.3 客户授权VCG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处理因业务关系而收到的数据,前提是该处理需要单独授权,且不存在其他处理的法律依据。VCG 声明,其员工和代理有义务保密并遵守数据保护规定,VCG 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规定。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5.4 如果客户向 VCG 下订单实施线索营销活动,并为此目的从 VCG 收到线索数据,则客户有义务在发送线索数据后 30 天内履行第 14 条规定的信息义务。

6 转让和抵销

客户只有在事先获得 VCG 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让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只能将 VCG 的索赔与无争议或合法成立的索赔相抵消。

7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VCG 不对此负责)导致合同服务的提供明显更加困难或暂时无法提供,包括流行病、罢工、停工和官方命令,VCG 有权在障碍持续时间内加上合理的启动期推迟履行其服务。VCG 应立即通知客户发生此类阻碍履行义务的情况。如果因上述第 1 句所述事件造成的延迟超过六周,并且如果合同调整对双方而言不可能且不合理,则双方应解除在订单确认中约定的履约义务。VCG 提供的服务应由客户根据其所占份额进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8 形状

8.1 除非在相应的订单确认书或本 GTC 中另有约定,VCG 与客户之间关于合同规定的服务和所有服务提供方式的所有协议应至少符合文本形式要求。

8.2 书面形式要求适用于客户就订单向 VCG 发出的所有其他法律相关声明和通知(如设定截止日期、提醒、取消)。法定的正式要求和进一步的证据,尤其是在对声明方的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不受此影响。

9 履行地、管辖地和可分割性条款

9.1 履行地点为维尔茨堡。

9.2 VCG 和 AG 之间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的管辖地均为维尔茨堡。

9.3 仅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除外。

9.4 与 VCG 签订的合同关系的修改、补充和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方可生效。这同样适用于本书面格式条款的修订。

9.5 如果本条款中的一项或多项规定失效或无效,不影响本条款其余规定的有效性。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填补合同空白。

Die 9.6 本 GTC 中个别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B 部分.广告客户的特殊条件(内容订单、媒体和代理服务)

除 A 部分的规定外,本特别条款和条件还适用于客户作为广告客户委托 VCG 提供内容订单、媒体和/或代理服务的订单。

10 合作义务和批准、接受、解除合同

10.1 客户应及时签发订单中规定的批准、验收和放行,以确保 VCG 及其供应商的工作流程以及共同商定的目标不受影响。未提供或延迟提供批准、验收和放行可能导致额外费用,该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如果VCG在将相应的履约标的转交给客户后7天内未收到客户的相关声明,则视为已获得授权、接受和批准。Die 最迟应在使用或支付报酬时视为接受。

Die 10.2 客户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 VCG 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客户保证向 VCG 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对错误信息的所有法律后果负责。客户应确保VCG获得使用这些资料所需的权利,并应就第三方就这些资料提出的任何索赔向VCG作出赔偿。

10.3 如果客户未能履行其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义务,VCG应以书面形式(文本形式,如电子邮件即可)要求客户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作义务。如果客户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提供信息的义务,VCG有权自行决定根据已提供的信息提供服务或撤销合同。VCG 还可要求赔偿 VCG 在合同关系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因客户违约而白白浪费或不得不额外支出。任何进一步的损害赔偿要求均不受影响。

10.4 如果由于更正已提供的信息或由于随后提交的信息而必须修改概念或其他服务,则应一律 视为服务范围的扩展,并应随后支付报酬。

10.5 每一方都应为另一方指定一名联系人,该联系人有权提供和接收信息和意向声明, 并对合同服务的如期履行承担全部责任。

11 薪酬和价格/价格变动

11.1 订单确认书中标明的价格应视为双方商定的价格,另加履约时适用的增值税率。

11.2 在商定的定期服务(即定期项目)中,通常在个别产品咨询过程中商定每月的定额费 用(以下简称"预付费")。

11.3 超出预付费范围的服务将在合同基础上商定为额外的单个项目订单。通常情况下,VCG 将根据订单提供成本估算和报价,作为单独产品咨询的一部分。个人项目订单根据本 GTC 第 2 节的规定签订。

11.4 如果与项目相关的服务没有VCG的持续委托,则预期成本将在一份不具约束力的合同建议书中告知客户,一般是在VCG进行个别产品咨询的过程中告知客户。客户向 VCG 提交具有约束力的报价,相应服务的费用经 VCG 确认后视为已达成一致。

Die 11.5 VCG 提供的服务以及委托第三方产生的费用和开支的发票应按月或在项目完成后另 行签订书面协议。

11.6 VCG委托专家的差旅费应由客户报销。差旅费尤其包括交通工具(飞机、出租车、出租汽车或火车)和住宿费用。航班费用只能报销经济舱,火车费用只能报销二等舱,住宿费用只能报销四星级酒店,除非雇员住在客户所属的酒店。

12 表演对象的成熟度

Die 12.1 VCG 服务的到期日应以 VCG 与委托人之间的共同协议为基础,委托人应制定并在必要时调整共同时间表。

12.2 如果出现 VCG 应负责的履约延迟,客户依法设定的宽限期应为两周,只要 VCG 提供的服务性质允许,并应在 VCG 收到书面宽限期后开始计算。

13 合同的期限、终止和取消

13.1 应适用订单确认书中规定的合同期限和取消期限。对于有时限的订单,客户不享有普通取消权。在无固定期限订单未规定取消条款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已就三个月至年底的普通取消期限达成一致。Die 取消订单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13.2 特殊终止权不受影响。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存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一方违反合同关系中的重要义务或多次违反合同关系中的非重要义务,并且在另一方提出要求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合理预期一方遵守合同;针对另一方资产的破产程序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

13.3 如果客户在协议开始履行前终止或取消协议,或客户因 VCG 不承担责任的原因而退出合同,VCG 应一次性收取订单金额 50%的费用,除非客户证明未造成损失或仅造成明显较低的损失。

13.4 如果在协议开始执行后,客户突然取消协议,或者由于 VCG 不承担责任的原因,客户退出协议,VCG 有权根据协议就截至该时间点所提供的服务开具发票,并要求客户偿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要求客户就第三方(尤其是 VCG 的承包商)提出的任何索赔向 VCG 做出赔偿并使 VCG 免受损害。

13.5 与第 12.3 条和第 12.4 条不同,以下产品的特定取消条件适用于下列项目,取消和重新预订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VCG:

软文广告 13.5.1 网络研讨会/白皮书/宣传活动/头版/头版内页/封四:

  • 一般情况下收取 25% 的取消费
  • 出版日期(印刷版预订)或开始日期(在线预订)前 12 周起收取 50 % 的取消费用
  • 出版日期(印刷版预订)或开始日期(在线预订)前 14 天起收取 100 % 的取消费用

13.5.2 数字

  • 开始日期前 4 周起收取 50 % 的取消费
  • 开始日期前 2 周起收取 75% 的取消费
  • 从开始日期起收取 100% 的取消费用

13.5.3 打印:

  • 4 周前取消收费 50广告截至日期
  • 2 周前取消收费 75广告截至日期
  • 100% 取消费,从广告截至日期

13.5.4 展会报纸:

如果展会被取消,VCG 应取消协议,而客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展会延期,则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应延期至新的正式展会日期。如果客户不同意延期,则应适用本 GTC 第 12.5.3 条。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客户应有权证明 VCG 未造成损失或损失远远低于上述取消费用。

Die 13.6 VCG 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 使用权

14.1 如果服务通过VCG的处理获得版权保护,VCG应向AG转让在地域、内容和时间方面不受限制的非独家使用权。该使用权尤其包括复制、分发和向公众提供全部或部分作品的权利。还包括修改和向第三方转让作品的权利。任何其他使用权的授予均需签订单独的书面协议。

Die 14.2 任何使用权均应在接受后授予,并以全额支付约定报酬为先决条件。

14.3 客户拒绝或未执行的设计的使用权归 VCG 所有。这也适用于 VCG 提供的不属于特殊法定权利(尤其是版权)的服务。

15 编辑独立性

VCG 可在内部聘用其自有媒体品牌的独立专业编辑为客户提供服务。Die VCG 媒体品牌的编辑所开展的工作不受 AG 项目工作的影响,并应独立开展。编辑可在其编辑工作中自由发布有关 AG 的产品信息。

16 保修

如果 VCG 的服务属于合同性质,则应适用以下规定:

16.1 此类服务以验收为准。关于验收的更多细节应由双方在个别合同中商定。

16.2 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VCG 服务中的任何缺陷。VCG 有权对其负责的缺陷进行补救,但前提是通过合理的努力可以纠正缺陷。

Die 16.3 只有当履约对象不具备合同约定的质量或不适合合同规定的用途时,才应视为存在缺陷。 履约对象的合同质量尤其源于订单确认的规定。重大偏差不构成缺陷。

16.4 如果拒绝、不可能、未能或不合理地拖延整改,客户可自行决定要求取消合同或减少报酬。

16.5 客户的保修要求应在相关服务完成后六个月内失效。

16.6 基于无过失保修责任和自我补救权的索赔被排除在外。

16.7 VCG仅根据本《销售与服务条款》中规定的责任条款对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害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存在涵盖缺陷造成的间接损害的质量保证,且所造成的损害是基于该质量保证的缺失,则该免责条款不适用。

17 责任

17.1 除非其他条款另有规定,VCG 仅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违反合同或非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ie 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代理。VCG仅对违反重要合同义务(主要义务)以及对生命、肢体或健康造成伤害的轻微过失承担责任。但是,在轻微过失违反主要义务的情况下,赔偿义务应仅限于合同中典型的可预见损害。主要义务是指其履行对于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至关重要,且另一方可经常依赖其履行的义务。

17.2 VCG 不对服务标的中包含的有关客户产品的事实信息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创意、建议、概念、草案等在版权、设计、商标或商标法下的可保护性负责,除非该可保护性以书面形式明确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Die 17.3 对于既非故意也非重大过失的失职行为,其责任仅限于客户在损害事件发生前两年内在具体合同关系框架内向 VCG 支付的合同费用总额。这不适用于对生命、肢体和健康造成伤害的责任。

17.4 VCG仅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非典型/不可预见的间接损害、间接损害以及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VCG的责任仅限于合同中可预见的典型损害,最高不超过客户在损害事件发生前两年内在具体合同关系框架内向VCG支付的合同报酬总额。这不适用于对生命、肢体和健康造成伤害的责任。

18 数据和文件的保留、归档和披露

18.1 VCG 为客户制作的所有报告、印刷文件、影片和插图必须由 VCG 妥善保存一年,从相关沟通措施结束时算起,在此期间应客户要求移交,不另付报酬。Die 在保存期满后或合同在保存期满前结束时,VCG 将根据客户的书面要求将文件移交给客户,否则将予以销毁。 上述文件也可以数字形式保存。

Die 18.2 委托人应承担资料汇编、运输、包装、超出约定期限的储存费用,以及(如适用)搬 运和销毁费用及相关活动和保险费用。

18.3 VCG 可立即销毁不再需要的文件,如手稿、草图、未实现的广告措施草案或类似文 件。

19 自我宣传

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AktG)第 15 条的规定,VCG 及其关联公司可以出于自我宣传的目的免费使用工作成果或订单摘要,即使在合同期结束后也是如此。

C 部分.参展商和赞助商的特殊条件

除 A 部分的规定外,本特别条款和条件还适用于客户委托 VCG 为其面对面活动和混合活动提供活动空间的订单,或在混合活动和数字活动中,根据客户选择的活动服务包为其参展商和赞助商活动提供虚拟展示设施和访问在线活动平台的订单。

20 参与

Die 20.1 VCG 通知客户的活动中的展览空间或在线区域的入场资格仅与注册客户以及通知中确认的展览商品、服务和展示材料有关,与客户预订的相应活动服务包的规格相符。

Die 20.2 如果授权是根据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授予的,或如果授权条件随后不再适用,VCG 可撤销授权。

21 在服务的面对面部分采用混合活动形式的情况下,面对面活动的特殊框架条件

21.1座位分配

21.1.1 VCG应根据所预订的相应活动服务包的规定以及本C部分的规定,在登记的展位区域内提供展览空间。在混合活动形式的情况下,VCG还应根据预订的活动服务套餐并按照适用于数字活动的规定(第22条),为客户提供在线活动平台的访问权限。

21.1.2 客户的特殊要求(如位置、街区、展台设计、排除竞争对手等)只有在 VCG 在入场时明确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

21.1.3 若因技术或组织方面的紧迫原因,VCG 有权将客户的展位分配到与展览空间不同的位置,改变展览空间的大小,迁移或关闭展览场地的出入口。

21.1.4 未经 VCG 事先同意,不得将客户在许可协议中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人。这同样适用于将分配给授权客户的展览空间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人。

21.2技术服务、服务

21.2.1 VCG 负责展厅的供暖、清洁和照明。

21.2.2 只能通过 VCG 或 VCG 委托的服务供应商订购安装供应和处理连接装置。

Die 21.2.3 单个展台的水、电和电信连接的安装和消耗费用以及所有其他服务费用应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

21.2.4 除本 GTC 外,客户参与活动的合同依据应为各活动地点运营商的内部规则以及客户在活动开始前收到的组织、技术和其他规定。

21.3清洁、废物处理

VCG 负责场地、展厅和过道的清洁。客户应负责展区的清洁和废物处理。Die 每天的清洁工作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完成。如果清洁和垃圾处理工作未按规定进行,VCG 可在设定适当期限后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

21.4防护

客户有义务自行保护其财产。VCG 对客户财产的损失和/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 VCG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坏。

21.5展台的运行和归还

21.5.1 展台必须符合技术和法律规定。必要时,客户必须自费获得并满足官方批准和要求以及施工和运营要求。如果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VCG 有权要求客户进行改动,费用由客户承担,必要时还可对展台实施封 锁。

21.5.2 客户对其展台(包括所有入口)的交通安全负全责。

21.5.3 在活动开放时间内,展台必须向参观者开放。如果展台未按照合同约定运营,VCG 可拆除展台并将展台空间分配到其他地方,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无权要求退还展位费,除非他能证明 VCG 能够通过重新分配展位获得收益。

21.5.4 展台搭建和拆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会影响活动的进行,则不得进行搭建和拆卸或其他改动。不含增值税 如果展台搭建和拆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除支付展台租赁费外,还应支 付相当于租赁价格 25%的违约金。这尤其适用于在展会最后一天正式拆除期开始前拆除展台的情况。

21.5.5 活动结束后,场地必须按移交给客户前的状态归还。客户造成的损坏或脏污可由客户自行清除,恕不另行通知。

22 为混合活动和数字活动提供在线服务

22.1访问在线活动平台,系统要求

22.1.1 与数字活动或混合活动的数字组织部分相关的服务预订的主题通常是提供活动平台的访问权限,以及使用活动平台的功能,并在适用的情况下,为客户在活动平台上可访问的数据提供协议范围内的存储空间。

22.1.2 VCG 不向客户提供任何访问软件。通常情况下,客户可通过符合 VCG 系统要求的活动平台所支持的浏览器进行访问。除非相关活动服务包的服务说明中另有说明,否则这些都是系统要求:

  • 标准宽带互联网连接;
  • 最先进的互联网浏览器;
  • 供积极参与的设备:耳机、麦克风和网络摄像头/摄像机;
  • 被动参与:扬声器和耳机。

Die 22.1.3 系统要求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客户必须在参加数字或混合活动前及时检查是否可以建立与活动平台的连接,如有必要,应及时纠正其应负责的任何现有技术故障。如果无法建立与活动平台的技术连接,则必须及时通知 VCG。

22.1.4 VCG 不向客户提供和/或提供浏览器的功能。

22.1.5 客户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活动平台。

22.2活动平台的可用性、其他服务水平

22.2.1 VCG 保证活动平台的可用性,包括客户的可访问性和可到达性,这是成功举办相关活动的必要条件。

22.2.2 VCG 对以下情况下活动平台的中断、中断或故障不承担责任

  1. VCG 不对以下情况负责,尤其是 VCG 责任范围之外的技术系统和/或网络组件出现故障和/或失灵造成的损害;这包括
  • 信息技术攻击造成的故障。如果 VCG 有义务使用病毒防护程序,而这些程序在 IT 攻击发生时并不先进,则不适用此规定;
  • 由于客户对软件或硬件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
  1. 与客户商定的维护工作或 VCG 不负责的意外维护工作或商定的变通办法(如使用其他活动平台作为替代)。

22.2.3 客户有义务在发现任何中断、可用性限制或可用性故障时,立即通知 VCG 指定的联系人或 VCG 指定的负责相关事件的支持联系人。在出现中断的情况下,VCG 保证在合理和适当的时间内做出响应和补救,前提是中断属于 VCG 的责任范围。

22.3客户的义务、对非法内容的责任、遵守法律框架条件

22.3.1 委托人有责任确保在活动平台提供的功能和数字展示选项范围内不发生种族主义、歧视、 色情、政治极端或其他非法事件,或违反官方规定或要求的事件,或在活动平台运营商的 服务器上创建和/或存储相应数据。尤其禁止客户在活动平台上进行以下行为:

  • 发布、传播、提供和宣传违反青少年保护法、数据保护法和/或其他法律和/或欺诈性内容、服务和/或产品的色情内容、服务和/或产品;
  • 使用可能冒犯或诽谤 VCG 或第三方或损害 VCG 声誉的内容;
  • 未经明确授权,使用、提供和传播受法律保护或受第三方权利(如版权)保护的内容、服务和/或产品。

22.3.2 此外,无论是否违反法律,客户在通过活动平台功能发布自己的内容以及与其他参与者和/或版主交流(如发送个人信息、参与论坛讨论或撰写留言簿条目)时,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 病毒、木马和其他恶意文件的传播;
  • 发送垃圾邮件和连锁信;
  • 传播淫秽、攻击性、色情、猥亵或诽谤性的内容或通讯,以及可能宣扬或支持种族主 义、狂热主义、仇恨、人身暴力或非法行为的内容或通讯(无论明示或暗示);
  • 骚扰其他客户、参与者和/或版主,例如,在没有或违背被骚扰者的反应的情况下反复与他们个人联系,以及鼓励或支持此类骚扰行为;
  • 出于商业、非法或违法目的,要求其他客户、参与者和/或版主披露密码或个人资料;
  • 传播和/或公开复制活动平台上的内容,除非客户得到相关作者的明确授权。

22.3.3 客户保证其拥有所有权利,尤其是其发布内容的所有版权、使用权和附属版权。如果客户不是所发布内容的作者,则客户保证拥有不受限制的使用权。客户保证其拥有不受限制的使用权,保证所提交的内容不受第三方权利的影响,保证在描述人物时没有侵犯个人权利。客户保证已获得所有作者、附属版权持有者、工业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被授权人的权利,以便出版、利用和向公众提供,特别是被描绘者已明确同意通过客户的个人资料利用和评价图像作为应用程序的一部分。

Die 22.3.4 双方应共同指定联络人,授权其提供和接收信息和意向声明,并对合同服务的如期履 行承担全部责任。

22.3.5 委托方应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规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规定,客户应为其所处理的个人数据的控制者,例如其所添加的额外活动参与者的个人数据(如有约定)。如果客户在活动平台的系统中存储或处理个人数据,则必须在现有合同协议之外签订相应的订单处理数据保护协议。

23 广告、营销、新闻、讲座

23.1 参展商可在展台内进行广告宣传(参展或混合参展)。参展商展台外的广告,尤其是桌子、墙面、楼梯间和展厅过道上的广告,必须事先征得 VCG 的同意并收取费用。是否允许在在线活动平台上发布广告取决于客户预订的活动服务套餐。

23.2 只允许使用不违反法律规定、道德或具有意识形态或政治性质的广告措施。在不对其他客户造成不合理影响的前提下,允许使用符合法律/官方规定的视觉、移动和声音广告媒体、音乐复制品和产品展示。版期 VCG 有权禁止出版和展示可能引起反对的广告材料,并在活动期间保护现有的广告材料库存。同样,根据第 22.3.1 和 22.3.2 条的规定,在活动平台上公开发布非法或令人反感的广告材料或内容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VCG 可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投诉的范围行使其支配权,特别是禁止客户参与活动或阻止其访问活动平台,但前提是这样做对客户而言并非不合理。

23.3 VCG有权在筹备和举办活动的广告和营销材料(如广告、网站)上免费使用客户的名称和标识。客户有义务按要求向 VCG 提供质量适当的标识。

23.4 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可对展品进行摄影、摄像和录像。VCG 有权对展会、展台和展品进行拍照、摄像和录像,或绘制图画,或由媒体进行拍摄,并免费用于广告宣传或一般新闻出版。本条款 23.4 相应适用于数字活动格式的数字录制选项,特别是截图和截屏,例如客户的数字演示区。

23.5 主办方有权限制或禁止危及或严重影响赛事运作的表演。

24 付款到期日

Die 24.1 商定的费用(展位租金、辅助费用预付款、广告措施费、在线活动平台使用费 等)应在收到发票时支付。

24.2 VCG 有权要求客户预付约定的费用。如果客户未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前付款,VCG 可将其排除在活动之外。Die 支付约定费用的义务不受此影响。

24.3 客户应承担往返旅行、过夜及类似费用。

25 取消、变更

25.1 除非在订单确认中另有说明或约定,否则客户有权以书面形式取消订单。在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客户必须按照以下比例向 VCG 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 约定活动日期前 12 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 25
  • 约定活动日期前 8 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 50
  • 约定活动日期前 6 周内取消:约定费用的 75
  • 在约定活动日期前 6 周内取消:约定报酬的 100

客户有权证明 VCG 未因取消合同而遭受任何损失,或证明损失低于上述统一费率。

25.2 VCG 还有权因重要原因(如节目、形式(现场、混合或数字)、时间或日程、地点或场 地)更改活动。VCG 将以文字形式单独通知客户任何重大变更。所有变更也将在网站上公布。客户有责任了解这些变更。

26 责任

Die 26.1 参展商有责任为参展物品购买保险,以防运输途中和活动期间出现损坏、失窃等风险。

26.2 客户应对其参加活动给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包括对主办方场地和设施造成的损失。主办方应对广告、宣传册和其他信息文件的内容负全部责任。

26.3 在所有其他方面,本《销售与服务条款》第 16 条规定的责任条款应相应适用。

27 保修

Die 客户因订单及所有相关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索赔在 6 个月内失去时效。Die 除非与客户另有约定(例如,在活动结束后仍需访问活动平台以使用进一步服务的情况下),否则时效期从返回时开始计算,即在面对面活动中,时效期从展览空间完全腾空时开始计算;在数字形式活动中,时效期从活动结束并停止访问活动平台时开始计算。

 

D 部分.组织者的特殊条件

除 A 部分的规定外,本特别条款和条件还适用于委托 VCG 策划、组织和协调某项活动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客户所下的订单,具体细节(日期、地点、顺序、技术细节等)详见订单确认书。

28 合作义务、授权、批准

28.1 客户应及时授予或获得订单确认书及其附件中规定的授权和批准,以确保 VCG 及其供应商的工作流程以及共同商定的目标不受影响。未获得或延迟获得授权和批准可能导致额外费用,该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如果VCG在向客户传送相关履约标的后7天内未收到客户的相关声明,则视为已获得授权和批准。Die 最迟应在使用或支付报酬时视为接受。

Die 28.2 客户提供的信息是 VCG 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客户保证向 VCG 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对错误信息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负责。

28.3 如果客户未能履行其在其他方面的合作义务,VCG应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即可)要求客户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作义务。如果客户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提供信息的义务,VCG有权自行决定根据已有信息提供服务或撤销合同。VCG 还可要求赔偿 VCG 在合同关系框架内产生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因客户违约而白白浪费或不得不额外支出。任何进一步的损害赔偿要求均不受影响。

28.4 如果因更正已提供的信息或因随后提交的信息而必须修改概念或其他服务,则应一律 视为服务范围的扩展,并应随后支付报酬。

28.5 预计的参赛人数最迟必须在活动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公布。规定的人数具有约束力,必须遵守。

28.6 如果 VCG 进行的风险评估显示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预防措施(如提供护理人员或类似人员),则客户有义务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或委托 VCG 采取此类措施。

Die 28.7 处所只能由经批准的餐饮合作伙伴提供餐饮服务。在与维也纳公约与政府协商后,客户可提出不同的餐饮合作伙伴。客户无权批准所提议的餐饮合作伙伴。

29. 组织者

29.1 委托人是合同关系范围内活动的唯一组织者。作为组织者,客户对所有与活动参观者和参与者或第三方责任相关的事宜承担全部责任。VCG 只有在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才被视为主办方。

29.2 委托人有义务获得、保持并遵守实施活动所需的公共法律授权或条件。

29.3 客户应自行决定负责为活动期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投保适当的组织者责任险,保险费率至少应为通常的市场费率。

29.4 客户应赔偿 VCG 因根据本合同关系组织活动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

29.5 在所有印刷品、海报、入场券、邀请函等上,必须注明客户为组织者,以明确活动参观者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而非参观者或第三方与 VCG 或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弗戈 Die 29.6 在任何形式的公告(包括在互联网上)、印刷品、海报和入场券上提及 "会议中心" (以下简称 "VCC")名称时,只能使用 VCC 原始字母和/或 VCC 原始标识。

30 房舍和物品租金准备金

30.1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租用的家具。

30.2 客户必须将场地清扫干净后交给 VCG。不得在租用场所的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上粘贴装饰品、舞台或类似物品或材料。尤其不得使用胶带或钻孔。明确禁止在玻璃窗内外粘贴任何物品。 Die 只有在大厅经理的监督下或与 VCG 协商后,方可在天花板上悬挂桁架。 电气连接或对电气系统的任何干预必须事先征得 VCG 的同意。

30.3 商业性图像和声音录制或传输须事先获得 VCG 的书面同意。

30.4 VCG 应负责房舍的一般供暖、清洁和照明。

30.5 供水和排水连接的安装只能通过 VCG 或 VCG 委托的服务供应商订购。

Die 30.6 水、电和电信连接的安装和消耗以及所有其他服务的费用应单独向客户收取。

30.7 除本 GTC 外,客户租用场地的合同依据应是相关场地经营者的内部规则以及客户在活动开始前收到的组织、技术和其他规定。

30.8 客户应负责清洁所租用的场所并处理废弃物。Die 活动结束后必须立即进行清洁。如果清洁和废弃物处理不当,VCG 可在设定适当期限后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

30.9 委托人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财产。VCG 不对委托人财产的损失和/或损坏负责,除非 VCG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坏。

31 薪酬、价格、预付款

31.1 订单确认书中规定的各项服务的价格应视为双方商定的价格,另加履约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31.2 如果 VCG 应客户要求提供额外服务,则应另行付费。订单确认书中规定的价格应相应适用。如果合同中未包含所提供附加服务的任何价格详情,则应适用 VCG 相应服务的价目表。

31.3 当委托服务的金额超过 10,000.00 欧元(按所有订购服务计算)时,客户应在合同签 订时支付订单金额 35%的预付款。

Die 31.4 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必须向 VCG 账户付款。

31.4 VCG派遣的员工的差旅费应由客户报销。差旅费尤其包括交通工具(飞机、出租车、出租汽车或火车)和住宿费用。航班费用只能报销经济舱,火车费用只能报销二等舱,住宿费 用只能报销四星级酒店,除非雇员住在客户所属的酒店。

VCG 服务的到期日

Die 32.1 VCG 服务的到期日应以 VCG 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为基础,委托人应制定并在必要时调 整联合时间表。

32.2 在VCG负责的履约延迟情况下,客户设定的宽限期应为两周(根据VCG提供服务的性质,在可能的情况下),并应在VCG收到书面宽限期后开始计算。

33 活动的期限、终止、取消和变更

33.1 应适用订单确认书中规定的合同期限和取消期限。对于有期限的订单,客户不享有普通的取消权。

Die 33.2 如果出现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VCG 可在发出书面警告后终止合同关系,恕不另行通知。如果 公共安全和秩序受到严重干扰,VCG 也可在活动期间口头终止合同关系,恕不另行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义务立即腾空并交出所有租赁物品。如果客户不遵守这一要求,VCG 有权进行驱逐,费用和风险由客户承担。

33.3 特殊终止权不受影响。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存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i) 一方违反重要义务,或 (ii) 一再违反合同关系中的非重要义务,且在另一方提出要求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或 (iii) 已对另一方的资产启动破产程序或即将启动此类程序。

33.4 如果客户在协议执行前或活动开始前终止或取消协议,或客户因 VCG 不承担责任的原因而退出协议,或活动因不可抗力而取消,VCG 应按以下金额收取统一的取消费用:

a. 在活动开始前 6 个月内,收取订单量 50%的取消费、

b. 在活动前 6 至 3 个月期间,收取订单量 75% 的取消费、

c. 如在活动前不到 3 个月取消订单,则需支付订单量 100%的取消费。

Die VCG 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3.5 在下列情况下,VCG 有权撤销合同

a. 未按时支付押金和预付款、

b. 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事件可能会严重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或企业声誉、

c. 缺少或未及时提供必要的官方授权、

d. 客户对计划活动的目的和内容进行误导。

33.6 除非另有约定,取消订单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3.7 VCG 还有权因重要原因(如节目、形式(现场、混合或数字)、时间或日程、地点或场 地)更改活动。VCG 将以文字形式单独通知客户任何重大变更。所有变更也将在网站上公布。客户有责任了解这些变更。

34. 保修

Die 由订单和所有相关法律关系引起的客户索赔应在 6 个月内失效。Die 在所有其他方面,本 GTC 第 15 条规定的责任条款也相应适用。

35. 责任

本 GTC 第 16 节规定的责任条款也应相应适用。

36. 参考广告

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AktG)第 15 条的规定,VCG 及其关联公司可以利用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进行自我宣传,即使在合同期结束后,也可以免费利用参考资料进行广告宣传。